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范文)
发布日期:2012-04-18    作者:孙新律师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人:赵二强,男,1938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房山区XX镇XX村村民,住该村西街1号。(以下简称甲方)
抚养人:赵小花,女,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XX镇XX村。(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系堂兄妹关系。甲方年事已高,膝下无儿女,又患有残疾,无生活来源,现经与乙方协商,就遗赠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住行、医疗、殡葬等费用,使老人安度晚年,直至甲方去世为止。
二、甲方去世后,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北京市房山区XX镇XX村前街112号院内的正房五间、东厢房两间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如甲方的上述房屋日后得以拆迁,拆迁补偿款等各项费用在其去世之后归乙方所有,其他人不得享有。
四、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 孔维席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