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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8C002
事项名称: 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实施的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政法制秘字[2004]26号)
5、《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暂行)》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乘车路线: 602路、18路、62路、406路、运通201路、419路、379路等惠新东桥下
联系电话: 64892454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210.75.218.75
备注:

 
办理程序
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拟担任或已担任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危险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已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一份)
2、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单;(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申办人必须符合《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制发相关文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3、乘车路线:602路、18路、62路、406路、运通201路、419路、379路等惠新东桥下
4、联系电话:64892454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210.75.218.75


 办事依据
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 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暂行)
   
 

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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