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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智障女诞婴无力照顾 孩子不符条件未被收养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孙新律师
在护士的帮助下,"谢阿平"喂小豪吃奶。
  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文 王飞/图
  流浪智障女诞婴后无力照顾,孩子却因“有母亲”不符合福利院收养条件
  小豪快满月了,未来却茫然。他出生后,身边只有智障的妈妈,名字也是护士起的,连姓都没有,与孤儿无异。然而,小豪却不符合福利院收养的条件,谁能帮帮他?
  一个月前,智障流浪女“谢阿平”(音译)在增城市石滩镇横岭村一个垃圾站内生下了小豪。在村民、医护人员合力救助下,母子俩成功获救。随后,小豪被送到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悉心照料,逐渐康复。然而,小豪的身世“不是孤儿”,程序上不能由福利院收养,而智障的母亲连自己也照顾不好,前路茫茫。
  垃圾站内呱呱坠地
  两个月前,增城市石滩镇横岭村垃圾站一带出现了一个流浪女。她神志不清,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浑身散发着恶臭,徘徊于垃圾站,捡食残羹冷炙。令人惊讶的是,她竟怀有身孕。好心村民见其可怜,不时送去食物。流浪女自称“谢阿平”,她来自哪里?孩子的父亲是谁?无从知晓。
  上月12日,有村民发现“谢阿平”痛苦地蹲在垃圾站里。没待上前询问,一个婴儿便呱呱坠地。报警后,医护人员和村民联手将母子俩送至石滩医院,剪掉脐带。经过一轮救治,两人终获平安。
  经诊断,母子均携带梅毒。出于对婴儿的照顾,医院将男婴转移至增城市妇幼保健院医治。因为“谢阿平”完全没有能力照顾,院方打算等孩子恢复健康后,将他送到福利院。
  胎盘传播感染梅毒
  医生护士悉心照料这个可怜的男婴,并替他取了个简名“小豪”。
  新快报记者见到小豪时,他手舞足蹈,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看到陌生面孔也不害怕,还不时冲着大伙笑。医生介绍,小豪是通过胎盘传播染上梅毒的,“只要细心疗养,半年后就可以彻底康复”。
  除了医院垫付费用外,石滩镇也曾发动民间捐助,募集到1万多元的物资。“我们更担心孩子的去向。”主治医生温红辉说,小豪的情况比较特殊,“既不是弃婴,又跟弃婴无异。”
  根据惯例,对于一般的弃婴,公安部门会出具证明,让医院疗养好婴儿后送至福利院。而小豪有母亲,不属于民政部门规定的进入福利院的条件。而留给“谢阿平”抚养,明显是不可能的事。
  “目前,唯有希望社会热心人士领养他,或者说资助他成长。”温红辉无奈道。
  流浪妈妈身份未明
  经医生诊断,“谢阿平”患有智力发育迟滞。警方曾试图了解“谢阿平”家人的情况,但由于其精神问题,一直没有成功。
  “‘谢阿平’未必是她的名字。”石滩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绍,“谢阿平”曾迷糊中说起过“安徽”二字,警方为此上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发现安徽省并无“谢阿平”,就连谐音名都找不到。
  经过初步调查,“谢阿平”今年28岁,从外地流浪而来,在当地无人认识。这便是目前警方掌握的资料。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东城律师。
 律师意见
  核实无能力抚养孩子应送福利院
  尽管不属于“三无人员”的规定,但是小豪“不是弃婴,却像弃婴”是不争的事实。政府相关部门能否介入,人道帮扶?
  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我国宪法保障人权,小豪应该得到国家的帮助。“不管,孩子是死路一条。法律为什么不能变通呢?”朱永平说,小豪的母亲无抚养能力,民政部门可以进行调查,证实其属实后可将小豪送入福利院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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