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国际法辅导:入境出境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查频率]☆(2009年,多选)

  1.外国人在中国的入境。

  2.外国人在中国的居留。

  (1)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

  (2)在中国投资或进行各种合作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3.外国人的出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2)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3)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人。

  (4)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特别提示]了解《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