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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湖排水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8C012
事项名称: 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湖排水审批
服务对象: 个人及法人
办理依据: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收费标准: 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办理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乘车路线: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联系电话: 010-68556810或6811、6812
监督电话: 68556705、68556955
相关网址: www.bjwater.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湖排水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
    市水务局直接管理的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道、湖泊排水的申请表;
2、项目建设所依据的由计划部门和规划部门已批准的有关文件;
3、排水方案。包括排水口和排水系统1/500位置图、所排水水体水质并附具具有水质监测报告、排水水量、排水时间等。
4、专家审查意见。涉及防洪、供水、水环境的项目,还要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权威部门的意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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