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流动编制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2-04-04    作者:柴建民律师
流动编制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转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