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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四种途径获取性骚扰证据
发布日期:2012-03-25    作者:连会有律师
 
 
余婧表示,我国民事证据规则里面,最通用、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我认证这位男性对我进行了性骚扰,我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我的观点。因为性骚扰的特征导致女性很难取证,只要在生活当中留一个心眼的话,还是可以拿到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比如我们经常建议当事人从这么几个证据上下手,一个是人证,一个是物证、书证,还有是视听资料。
 
  余婧表示,一个是人证,发生这个事件的时候,女性一定要挣脱心中害怕的束缚,一定要制造出比较大的动静。绝对不能让它只是在你们两个人之间知道,要让第三者知道。
 
  余婧表示,有一些男上司是有头有脸的,你事后提出不恰当的时候,他会给你写保证书、悔过书,这也是有利的证据。像武汉那起官司当中,这个老师就是当时她的上司给她写了悔过书,她就把这个东西存着。最后就是这个东西帮她打赢了官司。
 
  余婧表示,另外像一些视听资料,就是像录音、录像、照片这些看的、听的证据,叫视听资料。比如说你是长期的受到某一个男同事或者男上司的骚扰的话,你可能就得留个心眼,我得取证。比如我带着录音笔、相机,还有像现在很多的手机,都有录音或者录像的功能。这个时候自己可以机敏一点,自己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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