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心爱妻生下他人子 丈夫怒讨精神损失
发布日期:2012-03-25    作者:徐涛律师
张某偷情产下一女婴,但丈夫马某在孩子出生次日通过医院做血检,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便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近日,经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调解,张某当庭表示同意离婚,马某也同意不再要求精神赔偿。     马某于1996年经人介绍与张某确立恋爱关系,恋爱5年后双方结婚。2004年7月,张某产下一女婴。马某长期在部队工作,他按孩子的出生日期推算,觉得孩子应该不是张某与其所生。为了把事情弄清楚,在孩子出生的次日,马某向医院申请做了血检,两次血检均显示马某的血型是B型、张某的血型是O型,而孩子的血型是A型。马某宛如晴天霹雳,便拿着化验报告让张某解释,张某无言以对。马某没想到自己一直百般疼爱的妻子,在自己的悉心照顾下竟然生下了别人的孩子,越想越气的马某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