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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3-23    作者:徐涛律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64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0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58.5元/月(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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