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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丑杀人”案重审——并非慎重的表现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
李大贺律师
据华西都市报:因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发回重审。收到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后,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立刻发布了微博称:“感谢省高院对死刑案件的慎重。” 我认为,发回重审并非慎重的表现。刑事诉讼法保障的一方面就是无辜的人不受刑罚。既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就应当依法判决无罪,而发回重审明显有“有罪推定”违法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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