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大学生“因丑杀人”案重审——并非慎重的表现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李大贺律师
据华西都市报:因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发回重审。收到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后,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立刻发布了微博称:“感谢省高院对死刑案件的慎重。”     我认为,发回重审并非慎重的表现。刑事诉讼法保障的一方面就是无辜的人不受刑罚。既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就应当依法判决无罪,而发回重审明显有“有罪推定”违法嫌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