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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2-03-19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较高,离婚时容易产生争议。而且房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分割房产的情况相当复杂。根据房产的购置时间,主要可分为婚后房产、婚前房产、父母帮助出资购置的房产三种类型。具体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婚后购置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该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前购置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为。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三、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出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一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出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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