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享有继承权?
发布日期:2012-03-19 作者:
110网律师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子女是否有权干涉其对及继承财产的处理
»
同居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他/她的遗产吗?
»
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是否享有继承权?
»
保定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对此,执行程序还要继续进行吗?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权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以认定为父母的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予?
»
夫妻一方结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应由哪一方抚养?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同居期间一方有外遇赔偿吗?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否承担清偿责任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 另一方能否继承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