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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共同的过失犯罪行为
发布日期:2012-03-17 作者:
连会有律师
共同犯罪则必须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为的行为
,
故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因二者主观上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故不以共犯论处。如甲、乙是同一装卸公司的工人,二人在装卸货物时违反规定在车上往下扔重物,将一过路人砸成重伤,对甲乙则应分别定过失致人伤害罪。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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