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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证明书
发布日期:2012-03-13    作者:柴建民律师
动车驾驶证证明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内容与ХХХ(当事人)所持的第ХХ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相符。该驾驶证上ХХ省(市)公安厅(局)车辆管理所证件章均属实。根据上述驾驶证,ХХХ(当事人)从ХХ年Х月Х日(即驾驶证日期)至ХХ年Х月Х日可以驾驶ХХ车和Х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影印件与原件相符、印鉴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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