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考察申请,注明考察目的、时间、区域、植物种类;
2、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3、承担国际合作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形式通知、送达申请人,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在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书面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农业局受理室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82078433
5、监督电话:北京市农业局监察处举报电话:82078426
北京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举报电话:82078403 82078443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 www.bj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