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东省2011年山东省统计公报: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3811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901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455840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1—75岁22792×年限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75周岁以上11396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16684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1—75周岁8342×年限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75周岁以上41710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14561×年限
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5901×年限
丧葬费19057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22792×年限×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8342×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
营养费20~40×天
住宿费60×天
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告为个人的最高5000元,
被告为单位的最高50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可以按省内30元、省外50元,住宿费大致可以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