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期满换证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办理机动车牌证和申领驾驶证时,其身份证明,在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3)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机动车驾驶人相片4张,要求为:申请人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机动车驾驶证的相片可采用粘贴或数码打印方式。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符合规定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2、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批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套;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2、办公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3、乘车路线:740、840、952、803快车
4、联系电话:87625123、87625155(语音)
5、监督电话:87625122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20:00周六、周日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www.bjg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