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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之间
发布日期:2012-03-02    作者:屈增辉律师
    法官当律师,常见;律师当法官,新鲜。     在我国,总有人调侃律师与法官的角色变换是“国外从律师到法官,国内从法官到律师”。     这一印象有望逆转。近日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     该如何处理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消除彼此的“隔阂”,构建和谐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本报记者王斗斗李娜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要求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的消息,让包括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在内的律师界人士倍感欣慰。         利于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     秦希燕在今年两会时,曾专门呼吁和建议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他认为,建立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共同特征。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对此也十分赞同:“从大的方向上来说,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符合国际潮流,也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法律人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     “试想,一名执业10年,政治素质高、专业扎实、司法经验丰富的律师与一名刚从法学院校毕业、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相比,谁的司法能力强?谁的效率高?”秦希燕说,目前,国家一时难以培养社会急需的法官、检察官,但社会已造就一大批优秀律师,最优秀的人才应在法院、检察院,只有这样法律大厦才能巩固。     秦希燕还有一个理由,优秀律师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办案经验,同时熟知百姓冷暖,平民意识强。从其中选任法官、检察官,能够改善法官、检察官亲民、为民的形象,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            高门槛挡住律师当法官     其实,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率先进行了法官遴选制度改革,近年也已引进一些优秀律师。去年,“两高”曾专门发出将取得律师资格人员列入法官、检察官遴选范围的通知。     那么,为什么律师进入法院、检察院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呢?     在许兰亭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工资待遇可能不是很高、在办案方面要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等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注意到,前几年,从律师里选拔检察官和法官的,要求都比较高。比如职称要副高以上,从业10年以上,再加上学历,使得相当一部分愿意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律师被挡在了门外。     “这项工作要真正见到实效,还需要有一些配套措施。比如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想方设法提高法官、检察官的荣誉感。”许兰亭认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许永俊也表示,在待遇上,选拔的岗位和条件必须具备足够的吸引力,这里的“条件”主要是指政治待遇和退休后的待遇。因为优秀律师看中的不是经济待遇,而是在法院、检察院工作能力的发挥和追求政治进步。     “律师的社会经验比较丰富,进入检察机关后,在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方面无疑会带来新的挑战。”许永俊认为,我国对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十分严格,可能需要律师尽快地调整和适应。            要实在发挥律师独特作用     顾永忠认为,要清醒地认识到,之所以从律师里选拔法官、检察官并不是出于人员短缺的考虑,要弄清楚看中的是律师的什么素质,希望他们发挥什么作用。     顾永忠建议,相对降低选拔的门槛,比如从业经历可以放宽到5年以上。除此外,法院、检察院要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适当地给予更多的独立办案空间。     秦希燕则建议,可以考虑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建议应选任具有初级职称、执业4年以上的优秀律师;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建议选任具有中级职称、执业10年以上的优秀律师;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建议选任具有二级律师职称、执业15年以上的优秀律师;最高法、最高检建议选任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执业20年以上的优秀律师。     总之,“要设最低门槛,不能沦为又一条获取公务员身份的途径,而是要实实在在发挥出律师独特的作用来。”许永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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