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因工作地点变更需迁出或迁入我市并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执业护士均先经区县卫生局初审后再到市局办理。
二、申请
(一)材料提交:
办理护士执业地点变更(迁入):
1、护士执业变更申请表[原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盖章];
2、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4、健康体检证明;
5、每人次收费8元[(94)财综字第121号]。
办理护士执业地点变更(迁出):
1、护士执业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3、需提交区县卫生局导取的数据盘。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审核通过的,颁发《执业护士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收费标准:每人次收费8元
四、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3、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4、联系电话: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5、监督电话:65066969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网 址://210.75.201.203/xzxk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