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串通投标案辩护成功获缓刑
谢某串通投标案辩护成功获缓刑
【案情】2010年3月,XX县医院综合楼建筑工程招标。谢某与张XX、郑XX,三家同时竞标入围。同年5月一天,谢某与张XX、郑XX相互串通抬高投标报价。三人商定,由谢某给张XX、郑XX二人好处费,张XX、郑XX撤出。谢某先后两次给二人人民币100万元好处费。最终谢某中标。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O万元。
【辩护思路】杨汉卿律师受理案件后,通过会见被告人、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围绕串通投标罪构成、被告人参与的程度、存在的法定从轻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等开展辩护,成功实现辩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