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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生存、死亡、学历、经历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发布日期:2012-0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申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当事人的档案记载出具的办理出生或生存、死亡、经历、学历的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材料内容包括:①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地点、出生年月日、父母的姓名;②办理死亡公证若死在医院里的还应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③办理学历公证还应包括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明、成绩单等;④办理经历公证应提供某一经历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的证明);

  办理出生、经历、学历公证,应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的照片;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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