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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脆弱,请特别关注(警示-交通事故发生后)
发布日期:2012-02-05    作者:曹俊林律师
        早上接到我当事人家属的电话,称我的当事人目前处于病危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原定调解计划暂停。
        当事人孙某(女),因交通事故导致骨盆骨折,出院后经伤残鉴定被确定为七级伤残。起诉后经调解,已经与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的调解书还未签收。
        孙某出院后偶发高烧,家属等都认为是体制较弱、贫血所致,但最近被确诊为失血性心肌病,生命垂危。据医生解释,此病是因外伤失血过多所引起的心脏疾病,尤其是体质本身较弱者,我的当事人就属此例。
        了解这些情况后,我除了感慨生命的脆弱,更想提醒所有的类似人群,请不要将索赔放在第一位,第一位的永远是人的生命,依法索赔只是我们珍重生命健康的工具而已,如果生命不在,那貌似不少的赔偿款是何等的渺小与无谓?

        目前,孙某手术需要花费大笔费用,远远不止调解协议约定的22万,作为其律师我正在积极的与保险公司沟通,希望可以先帮其取回一部分赔偿款,帮助其治疗,在此祝我的当事人早日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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