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是死是活,不该教授去操心!
其一,司法独立是公正裁判的先决条件。
司法独立不仅表现在法官审判时不受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不当干扰,也不受人情、金钱、美色的不良影响,此外还包括不受舆情之影响,自然也就包括不受教授们的《联名呼吁书》的影响。否则司法独立之根基将动摇。
其二,教授《联名呼吁书》对司法独立之影响比一般舆情之影响更深更远更恶劣。
我们包括我们的五位教授在内,经常抱怨舆情对司法独立之影响。确实,舆情对司法独立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有利也有弊。利在于舆情对司法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监督,从而达到防止司法腐败的目的;弊则在于司法部门办案时包括法院定罪量刑时不得不考虑舆情的压力及影响,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客观公正判决。此种弊端最严重的莫过于人们常说的“舆情杀人”。关于舆情的弊端,五位教授似乎也看出来了,然而好像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也像其他网民和社会大众一样,也在制造舆情来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施加影响,而且他们施加的舆情所产生的影响更大、更深而且更恶劣。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一般的网民、不是一般的社会大众,他们是教授、学者、专家、社会名流。他们其实也很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正在利用他们特殊的身份、地位,通过舆论上的制高点来影响大众,从而最终影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也许教授们的意见、观点是对的,想法是善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教授们的做法是合适的、妥当的。相反,教授们的《联名呼吁书》只会让舆论对司法的影响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严重干扰法官的自由心证。并且他们的行为给人们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
其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定罪量刑绝对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死刑,法官定罪量刑时往往会慎而又慎,决不敢草率行事。定罪量刑是法官的职权,也是他们的特长或专长,如果他们作为专业的人士都不能做好,我们又能相信谁哪?难道我们相信不是学法律的教授们能比他们做的更好?即使教授学了法律,毕竟做学问才是他们的正道,定罪量刑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的法官们好了。毕竟隔行如隔山,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吧,旁人就不要去鼓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