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离婚原因
在我国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广州的离婚率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还是不算高,甚至比内地很多城市要低,但纵向比较却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为此广州婚姻法律师黄利红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对导致离婚的原因做了如下总结:
1、性格不合。爱在宽容中永恒,世界上人人都渴望有爱,得到爱,付出爱,那是人类的文明所在;我们经常谈到的爱可以是:一时的激情,内心的感动,热情的关怀。由于人类思维的多样性,我们不可能求得长期一致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性,最真的爱,也达不到想象中的完美和称心如意。一时的感动,代替不了一生的完美和谐;一刻的激情,改变不了一个人的个性;最贴切的关怀,也代替不了一辈子的宽容, 于是,多少家庭为性格不和而离异,多少情侣因个性差异而分道扬镳,多少激情之爱在燃烧中化为灰烬,多少人为了所谓的称心如意,完美的结合,而付出了一生努力和代价。婚姻律师黄利红指出,如果你爱一个人,准备爱她(他)一辈子,那你就要准备好宽容她(他)一辈子中的不足。你得首先准备好改变自己以适应她(他),宽容她(他),而不是想到要去改变他(她),不然,那样会很累,并且没多少成功的例子可寻,请记住,一生的幸福来自于无限的宽容与互相尊重。
2、沟通不畅。不懂你的心,不去了解你的人,不会体谅你,不知道关心你,不会逗你玩,不会哄你开心。不知道你想什么,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也不会去问为什么,不会去表达,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嫌你烦,嫌你唠叨。这么多原因,不一定就是小三惹得祸,也是夫妻间缺少沟通。产生了矛盾,觉得原来彼此不适合自己,没有共同语言越过越没意思,就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3、沾染恶习。因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此类原因引起离婚案件的数量较大。尤其是在我国沿海地区,赌博、吸毒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较大;同时也在危害着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4、婚外情。其主要类型包括移情别恋、“第三者”插足。所谓移情别恋,是指夫妻当中的一方(有时是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转移到“第三者”身上。“第三者”插足则是指夫妻之外的人,主动介入到夫妻感情当中,从而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提出离婚。以上两者既有区别又有交叉重合:前者属于“由内向外”的主动型;后者属于“由外向内”被动型。当然,也有的很难说到底是“由内向外”还是“由外向内”,可能两者皆而有之,这就是交叉重合啦。
5、家庭暴力。这也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因此新婚姻法也将家庭暴力增加为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之一。
除此之外,一方患有疾病久治不愈也是影响夫妻关系,导致离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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