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称怀孕在家休养 市场认为违约收回摊位属合理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蓝锋)韦女士在南宁市盘古农贸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卖猪肉,由于怀有身孕回家休息。未料,摊位被市场收回,对方还拒退3000元租金。1月16日,市场的一名经理回应称,是韦女士违反合同规定在先,市场的做法合理。
去年9月,韦女士在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盘古农贸市场租下摊位卖猪肉的摊位,到了交月租的时间后,她到市场办公室准备交租金。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违反规定,她租下的摊位已经不是她的了。因此,拒收她上交的2月份租金。
按照韦女士和市场签订的合同规定,摊位转租转让或者停止摆卖5天,市场就有权收回摊位。
我的摊位每天都有人摆卖猪肉,他们收回摊位的理由很可笑。韦女士认为,市场是在故意刁难她。此前,她并不是转租摊位。由于怀有身孕,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让市场里的一个人她帮卖猪肉,她就可以在家里休息。合同上也没有规定说,一定要本人到市场里卖猪肉。令她不解的是,她一直住在市场附近,市场给她发的一份通告,却邮寄到她的老家。她留给市场的手机号码,对方却没有拨打。
对于韦女士的说法,市场并不认可。一名罗姓经理说,是韦女士不来摆卖猪肉后,为了不让摊位空出来,是市场让旁边的租户过去经营的。韦女士在另外一个市场也有一个猪肉摊。他们不允许经营户这样做。
韦女士认为,她请人帮卖猪肉是签过协议的,而合同上并没有约定只能在盘古农贸市场经营的条款。
南国法援律师唐建勇说,市场管理方认为韦女士不来经营摊位,就要提供相关转租的证据,来证明她的违约行为。否则,市场不该单方面收回摊位,损害韦女士的利益。她建议对方向市场方发函告知具体情况,说明她不存在违约行为,并且按时缴纳租金。如果市场要强行收回摊位,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