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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
发布日期:2012-01-09    作者:李艳波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往往涉及的一般由三个问题: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二是子女由谁抚养?三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那么在这三个问题中,第一个和第三个往往是案件争议的焦点,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为了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侵占对方应当分得的财产,会恶意转移财产或者伪造一些夫妻共同债务。
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将自己名下已有的存款转移;
2、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存款账户;
3、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其他财产;
4、私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5、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个人独资公司资产;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私自制作虚假的借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自己独资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负债;
如何应对以上恶意转移财产和出具虚假债务问题?
1、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2、对于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账户的问题,则建议查询对方的收入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如果对方收入很高,则其要说明没有存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对于一方低价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赠与的情况,另一方同样可以依法主张其行为无效。
5、对于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公司的,同样可以依法主张无效,并且可以通过公司的账查询。
6、对于一方制作虚假借条的,则可以通过质证进行反驳,需要债权人当庭质证的,要讯问各种细节问题,必要时是需要做鉴定的。
7、对于虚报开支的,则可以审查开支凭证,要审查真实性和合理性,必要时也是需要进行调查的。
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需要当事人认真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同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分析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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