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增删情况对照之法理学法理学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法理学新增考点9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26处。
【大纲新增考点】
1、第一章,法的本体
(1)第一节“法的概念”中,新增考点“法的概念的争议”。
(2)第三节“法律要素”中,新增考点“法律规则的含义”。
(3)第四节“法的渊源”中,新增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包括子考点“判例、政策和习惯”。
2、第二章,法的运行
(1)新增“法适用的一般原理”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法适用的目标”、“法律适用的步骤”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2)将原第五节“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分解为第四节“法律推理”和第五节“法律解释”,并调整、删减其下考点。新增考点“法律归纳推理”、“ 法律设证推理”和“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