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科技兴海新局面——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就《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开创科技兴海新局面——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就《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出台后,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科技兴海的内涵是什么?
孙志辉:20世纪90年代初,在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背景下,海洋领域提出了科技兴海的战略设想和行动计划。原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国家计委、农业部等联合于1997年发布实施了《“九五”和2010年全国科技兴海实施纲要》,提出了510工程。当时科技兴海更多地着眼于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促进了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海洋经济总量增加迅速。
当前,科技兴海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的要求,并从多年的实践来看,新时期科技兴海的内涵是海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金融创新等有机结合的经济活动过程。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要“兴”传统海洋产业,更需要“兴”新兴海洋产业,并进一步“兴”海洋经济以及为海洋经济提供支撑、引领、保障服务和管理活动,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逐步发展到“兴”海洋经济强国。具体而言,不仅要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在海洋产业中的比重,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促进科学用海、科学管海,使海洋科技为增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海洋管理与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请您谈谈《规划纲要》出台的背景以及当前科技兴海工作面临的形势。
孙志辉:我国科技兴海工作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大大增强了开发利用海洋的能力,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使这项工作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进入了更多人的视野,从而具有了全新的战略地位。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科技兴海工作与当前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在海洋产业中的比例仍然偏低,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发展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不大,科技兴海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的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新时期科技兴海的相关规划,从国家层面加强对科技兴海工作的宏观指导。
国内外海洋经济形势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对科技兴海重新定位,确立新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从国际情况看,世界海洋经济经历了以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发展阶段后,跨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经济发展、社会和生态环境系统整体协调发展阶段。从国内情况看,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着大好时机,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是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需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科技发展有效衔接。2003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特别强调了发展海洋经济要坚持科技兴海的原则。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同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海洋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作出“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沿海省市纷纷提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速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依靠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为目前的热点。二是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10%,海洋就业能力占沿海地区的就业人口总数的10%,海洋产业不断扩大,对科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三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布局将进一步向滨海地区集聚,沿海地区有了依靠科技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的强烈需求。基于此,我们和科技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等提出的有关任务要求,在科技兴海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并出台了该《规划纲要》。
记者:请简要回顾一下《规划纲要》的编制思路和编制过程。
孙志辉:《规划纲要》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围绕一个中心,即始终围绕“发展海洋产业,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海洋经济社会的长效机制;形成一个体系,即通过国家引导,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科技兴海体系;提升5种能力,即成果转化能力、产业化能力、生态化管理能力、公益服务能力、产业竞争能力。
《规划纲要》的编制,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启动与调研阶段。2006年成立了以国内知名海洋专家组成的战略研究小组。2007年开展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调研工作,形成了区域调研报告。二是战略研究阶段。2007年7月,召开研讨会确定了战略研究报告框架。同年9月,召开科技兴海战略研究及规划纲要编制专家咨询会,启动《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三是《规划纲要》编制阶段。2007年10月,成立了《规划纲要》编写组。经多次征求沿海省市、涉海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意见,于2008年6月形成《规划纲要(审查稿)》,最终由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
记者:《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孙志辉:《规划纲要》定位于国家级专项规划,是促进全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宏观指导性文件;是链接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桥梁、纽带和平台,涵盖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知识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管理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生态安全转化为经济安全的科技活动;是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立了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海洋经济社会的长效机制,将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新模式。另一方面,是海洋领域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即将发生重大转变,即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从分散自发型向区域统筹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转变,必将促进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必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规划纲要》的实施不但是新时期海洋科技工作的一次提升,而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一次提升。
记者:《规划纲要》有什么特点?
孙志辉:《规划纲要》的主要特点有4个:
一是科技兴海的指导思想,突出了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时代特点和要求,提出坚持“引导产业、支撑经济、服务社会、兴海强国”的指导方针,引导沿海地区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是从科技兴海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上构建科技兴海模式,逐步推进形成国家引导、“政产学研金”相结合、海陆联动、区域合作的科技支撑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模式,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在任务部署上,不仅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了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促进科学用海、科学管海。
四是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并强化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
记者:《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孙志辉:《规划纲要》的目标和指标是按照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系统最优的原则而确定的。
针对目前科技兴海体系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初步建立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建立适于海洋经济发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并努力出国际标准;要将关键应用技术的成果转化率提高到50%以上,取得一批海洋产业核心技术,培育海水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信息产业等3个~5个新兴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型海洋科技企业,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开发、转化和集成为海洋工程、海洋产业、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服务的海洋信息产品,显著提高海洋公共服务能力;重点通过提高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和实施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化海洋工程和管理等技术的集成开发与应用推广,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海洋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促进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贡献率的显著提高,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记者:除了总体目标外,《规划纲要》为什么专门设定了区域发展目标?
孙志辉:按照区域制定发展目标的理由主要有3个:
第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实质和内涵。区域发展目标的提出是海洋领域坚持“五个统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和着力点。
第二,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已基本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方向、主导产业也已成型,为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了经济和科技基础,提供了可能性。
第三,目前沿海地区的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也呈现出差异化发展的趋势,一些中心城市海洋科技发展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集聚和扩散能力。
因此,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天津、青岛、上海、杭州、厦门、广州等地的海洋科技优势,加速中心城市的海洋高技术产业积聚、辐射和扩散,加快构建良好的海洋高技术产业服务平台,营造海洋科技实现梯度转移的良好环境,同时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并强化科技兴海平台建设,作为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构建全国科技兴海的基地网络,以点带面,带动我国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记者:《规划纲要》确定了哪些重点任务?
孙志辉:《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在全面分析我国海洋科技兴海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后作出的总体部署和决策。
《规划纲要》不仅包括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了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具体包括: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应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带动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其中,我们还专门确定了今后要重点推进的八大专项示范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示范工程、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示范工程、海水养殖产业体系化综合示范工程、海洋装备制造业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海洋监测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示范工程、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示范工程、海洋典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
记者: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动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今后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以推进?
孙志辉:科技兴海政策不是一项独立的政策。《规划纲要》的政策措施必须着力解决科技兴海战略实施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必须与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着力营造一种有利于海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发展环境,包括人才、资本与市场等方面,促进海洋高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实现海洋科技成果与海洋经济之间的对接和转移。
为此,《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兴海长效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强化融资引导,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完善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国际合作促进机制等5项措施。具有特色、解决关键问题、行之有效的措施有:
第一,在国家层面上,成立由国家海洋局、科技部牵头,吸收有关涉海部门组成全国科技兴海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科技兴海经验交流会,举办科技兴海成果展览会。在地方层面上,各沿海地区政府要根据《规划纲要》制订本地区的科技兴海规划或行动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建立科技兴海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制度。全国和各沿海地区要定期发布科技兴海公报,逐步形成科技兴海管理和科技为海洋经济服务的长效机制。
第二,沿海省市是《规划纲要》的实施主体,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转变观念,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要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要按一定比例重点支持科技兴海,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对海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机制,积极探索科技兴海风险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科技兴海投入体系。
第三,建设以海洋高新技术评价、论证、中试、中介、推广为主要职责的高效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和市场,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交易、人才和信息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服务网络,创建区域性海洋科技服务中心,为海洋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做好科技中介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局和科技部于9月25日在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科技兴海工作会议”。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出席会议,明确了科技部将对科技兴海工作加大支持力度。相信在国家涉海部门和沿海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科技兴海工作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中国海洋报 记者 钱秀丽)
充分体现新时期 科技兴海的内涵和特点
——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司长周庆海
关于《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的说明
《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经过了实地调研、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三个阶段,历时一年半编制完成。《规划纲要》的编制和实施是海洋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下面就《规划纲要》的定位、特点和主要内容作一简要说明。
一、规划定位
《规划纲要》是依据《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制订的,注重了与行业专项规划和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的有机衔接。《规划纲要》定位较高,是国家级专项规划,是促进全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也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新定位。
为实现这个目的,《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以及“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优化配置;集成创新、持续发展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四条基本原则。
二、规划编制思路
《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是始终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建立一种机制,形成一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的总体思路开展的。所谓一个中心就是围绕发展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一种机制就是建立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海洋经济社会的长效机制;一个体系就是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新模式;提升五种能力就是提升海洋成果转化能力、产业化能力、生态化管理能力、公益服务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三、规划的特点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科技兴海战略以来,已有10余年的历史。目前,科技兴海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规划纲要》在全面分析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未来5年~8年的科技兴海进行了具体部署。《规划纲要》准确地把握了科技兴海的阶段性特征,很好地体现了新时期科技兴海的内涵与特点。
一是科技兴海的指导思想,突出了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时代特点和要求。提出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引导沿海地区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是从科技兴海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上构建科技兴海模式,逐步推进形成政府引导,政、产、学、研、金相结合,海陆联动,区域合作的科技支撑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模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在任务部署上,不仅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了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促进科学用海、科学管海。
四是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并强化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划目标
《规划纲要》目标是按照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系统最优的原则确定的。不仅提出了显著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的总体目标,还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
在总体目标中,针对目前科技兴海存在的关键问题,主要从建立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率、培育新兴产业、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几方面确立了发展目标,提高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提出区域发展目标,这是《规划纲要》的一个突出亮点,这是为适应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从国家层面上对沿海地区在科技兴海大平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准确定位。
区域目标是以区域开发“点—轴”理论和产业转移扩散的梯级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海洋科技及其产业化发展现状,通过“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空间部署确定的。即依托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较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沿岸经济带,以及中心城市作为“点”所承载的基地、平台集聚、辐射与扩散,构建适应区域海洋科技能力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区域特点、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相结合的科技兴海平台和网络。
(二)关于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以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为中心,从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两方面入手,提出了以下5项重点任务。
第一,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猛,短时间内经历了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历史性跨越,2007年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10.11%。但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着结构性问题,如附加值较低、传统产业所占的比重较高等。因此,必须依靠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改变海洋经济的发展方式。
本部分任务就是针对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提高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这个目标而部署的。基本思路是围绕海洋产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这是提高海洋产业附加值、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带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任务。
近期重点是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大力推进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海洋装备制造技术转化应用,以此带动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其中,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缓解国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对陆地资源环境的压力,而且还从根本上增加了国家资源、能源总量,它的发展将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应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与此同时,未来10年~15年,沿海重工业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临港工业遍地开花,产业同构现象相当严重,将给海洋资源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
本部分任务是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实施生态化海洋管理,防止和减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威胁而部署的。
重点是通过实施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集成开发与应用推广,形成海洋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体系,不断提高海洋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为实现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奠定基础。
第三,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
海洋信息产品是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等方面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这是科技兴海任务中的一项公益性工作。发达海洋国家通过建立长期的业务化服务机制,及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海洋信息及其产品服务,为海洋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促进了海洋信息产业的形成。
目前,我国海洋信息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不足,海上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的威胁。因此,必须建立业务化海洋学,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服务。
现阶段重点要围绕海洋开发的生态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集成海洋监测、信息、预报等技术,形成业务化示范系统,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系统和产品,推进海洋信息产业化。
第四,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
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是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规划纲要》提出了重点建设多个国家和省(市)级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转化平台、专项成果转化基地、与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并实现业务化运行,建设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以及科技兴海标准化平台网络。
第五,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带动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按照科技兴海的总体目标和海洋产业的发展需求,规划提出通过多种投资方式和强化投入,实施八大专项示范工程,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科技兴海示范区、园区和基地,实施科技兴海专项示范工程,带动沿海地区科技兴海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向又好又快的发展方式转变。
五、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立足于解决科技兴海战略实施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营造一种有利于海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发展环境,包括人才、资本与市场等方面,促进海洋高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实现海洋科技成果与海洋经济之间的对接和转移。
基于此,《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兴海长效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强化融资引导,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完善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国际合作促进机制等5项措施。
在科技兴海长效机制的措施中,不仅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地方科技兴海规划或行动计划,而且同时要建立科技兴海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发布科技兴海公报,逐步形成科技兴海管理和科技为海洋经济服务的长效机制。
投入严重不足是影响科技兴海工作的最重要问题之一。科技兴海涉及科研、开发、管理和产业等多个环节,要解决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完全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因此,《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推进多元化、社会化的科技兴海投入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有效形成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对接。如沿海省市要设立“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要按一定比例重点支持科技兴海;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本规划纲要的一条主线。国内外经验表明,中介服务体系不仅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一部分,而且在整合各种创新要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形成的关键。因此,《规划纲要》中提出通过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