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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非法学专业学生免进?
发布日期:2008-06-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逐步取消非法学专业人员考试资格”。3月2日,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曹义孙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他的提案内容。他还建议司法考试“一考”变“两考”,分别考查考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

  司考通过率“外行”超“科班”

  依据有关规定,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这里的“高等院校其他专业”,就是法学界常说的“非‘法’专业”。

  有关资料显示,从近年司考报名情况看,非法学专业考生比例约25%左右;他们参加“应试”培训班,通过“猜题押宝式”的死记硬背功夫,考试通过率甚至平均超过法学专业人员达1.5个百分点。

  曹义孙委员强调,这些非法学专业人士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他们是否具备胜任司法工作所需要的道德素质、学术素质等,却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反映出来,无法与设置这一考试的初衷相一致。

  提高门槛是为提高司法者素质

  因此,他建议有资格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应限定为:法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即将毕业的应届学生。在具体实施上,曹义孙建议分阶段进行。他举例称,可先要求非法学专业人员在政法院校接受半年或一年的课程教育,逐步过渡到接受系统法学专业教育,才有资格参加司考。

  这是否有“歧视”非法学专业人士的嫌疑?曹义孙委员认为,机会均等是相对的,提高司考门槛,首先要明确设置这一考试的目的是提高司法者素质。门槛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对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歧视,他们可以通过法律硕士教育等途径,接受法学专业教育,从而取得报考资格,正如“非医”人士不能参加职业医生资格考试,又如本科以下学历人士不能报考难道是对其歧视吗?

  专家:降低报考门槛是“杀鸡取卵”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关于部分地区司法人才不足的问题,往往成为争论焦点。中国政法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片面地、一味地降低报考门槛,是“杀鸡取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该专家看来,提高门槛是为了提高司法者素质,而这些地区司法人才不足则是数量问题。他建议可以“像派出援藏干部一样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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