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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职务侵占获轻判案
发布日期:2008-06-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石某职务侵占获轻判案

2008年05月11日

    案情:东莞市玖龙纸业有限公司是原首富张茵的公司,该公司在东莞是极具影响的外资企业。该公司职员石某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财产11万多元。部分赃款和妻子的款项一起购置的小车被侦查机关扣押。

    辩护要点:首犯,从犯,首次归案即供述犯罪事实,供述同犯案情况,积极表示赔偿。

    辩护方法:正常地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与侦查人员多次沟通申辩案情,多次会见当事人。因车辆被扣,要回的可能性较小,建议当事人及家属以车抵赃款退赃。

    在庭前、庭审中、庭长与主办法官陈述当事人和家属的求情和退赃方式。最后小车作价三万余元退赃。

    法庭最后从轻判决石某有期徒刑9个月,辩护效果突出,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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