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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发布日期:2011-12-31    作者:成忠律师
 
  
   1、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罗湖区劳动仲裁律师
  2、为保证合法、有效、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请委托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
  3、申请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项请求不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5、请当事人按时出庭。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6、请自觉遵守仲裁纪律,干扰调解或仲裁活动将受到相应处罚。
    7、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司法程序中的一环。当事人如对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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