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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高速公路雾天行车要诀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的观察和判断,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快、车流量大,因大雾天气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多于一般道路,浓雾天气还常常引发连续追尾相撞的恶性事故,对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雾天行车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出车前,注意检查车辆是否安装雾灯。根据公安部通告精神,从199911起,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雾灯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因此,驾驶员驾车上高速公路之前,应该为自己的车辆安装合格的雾灯。
 
   二、注意限速行驶。留意观察路边关于雾天的限速标志,即使在轻雾区也要适当降低行驶速度,适当加大行车间距。当能见度在500200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km/h,行车间距应保持在150以上。能见度在200100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超过60km/h,行车间距保持在100以上。能见度在10050时,除打开上述灯光外,时速不能超过40km/h,行车间距保持50以上。能见度在50以下时为特浓雾,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可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措施,此时已经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驶离雾区,但时速不得超过20km/h,也可找就近的服务区暂避,等雾散后再行车。
 
   三、在雾区行车时,一般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以防止追尾。
 
   四、因大雾滞留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的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等到视线完全恢复以后再行车。遇到大雾天气,驾驶员一定要耐心等待,不能为了抢时间贸然驶入雾区。因为大雾散时,高速公路沿线的雾经常是时浓时淡,车速难以控制,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五、遇到浓雾突然降临,来不及进入就近的服务区时,应尽快把车停靠在高速公路路肩上,打开雾灯、示宽灯和尾灯,等到视线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尽快离开路肩,或根据实际情况到服务区停靠。
 
   六、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以求最快处理现场。后面来的车辆不要挤占紧急停车道,以免给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抢救伤员、清障救援等工作造成不便。
 
 
转自:安全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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