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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5    作者:徐涛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0年7月16日  [2010]高检刑赔发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16日公布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日平均工资为125.43元。
    特此通知。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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