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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5(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1-12-25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5(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陈红某诉陈本某、谢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协议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能否单方撤销?
【裁判要点】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系夫妻双方的共同处分行为,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着密切联系。
在离婚协议仍然有效和一方未同意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另一方撤销财产赠与,于法无据,也有违诚信原则,法院应不予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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