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2000年度澳门财政预算草案编制问题的意见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关于2000年度澳门财政预算草案编制问题的意见
(1998年7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
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编制2000年度的财政预算,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鉴于2000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需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着手编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认为,应由中方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在澳葡政府的合作下,编制该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考虑到1999年度财政预算的实施跨越政权交接日期,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及其开支,而且1999年度与2000年度的财政预算密切相关,为使两个年度的财政预算互相衔接,确保澳门平稳过渡以及经济运作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筹委会认为,中方应以适当方式参与1999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