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可以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吗?
发布日期:2011-12-23 作者:
110网律师
公安机关可以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吗?
可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
20
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
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相关法律知识
»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保定交通事故律师:公安机关暂扣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有哪些规定?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久
»
保定律师:交通事故咨询之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交通事故咨询之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交通事故咨询之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交通事故现场公安机关的职责
»
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扣留的交通事故车辆?
»
公安机关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
»
公安机关有无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职责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