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16 作者:
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7年1月1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关法律知识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