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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
发布日期:2011-12-09    作者:110网律师

郑州律师朱军代理金胜与小二黑食品公司劳动仲裁案
金胜于2010年3月应聘到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被安排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从事销售工作,在职期间被申请人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金胜多次要求单位为自己建立社保账户和医保账户,但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一直以金胜的工作地点在北京为由拖延办理。特别是在金胜在2011年7月份找单位负责人要求补缴各项社保费用后,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故意拖欠金胜2011年8月至2011年11月份的工资。
特别是2011年11月份,当金胜委托河南朱军律师依法维权后,朱军律师多次到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协商,但该公司一直拖延处理。相反在2011年11月22日给金胜邮寄了一个《调动通知》,该通知声称“由于工作需要,你被调到销售公司河北部上班,请你接到本通知后2日内到公司报到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企图以劳动者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已达到其目的。
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依法受理,本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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