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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12-07    作者:亓桂凤律师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小区的车位租赁费也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储藏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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