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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夫妻想离婚,半岁的孩子谁抚养
发布日期:2011-11-30    作者:连会有律师
 
夫妻想离婚,半岁的孩子谁抚养 咨询:我的孩子刚半岁,现在我们夫妻俩想离婚。请问,孩子应归谁抚养?
解答: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其次,《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最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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