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保险公司接管的终止
发布日期:2011-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公司接管期限届满,接管组织认为通过采取接管措施,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确已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终止接管的申请。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经复核和审查,特别是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考核后,认为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纠正其违法行为,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隐患已消除,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经营能力的,应当作出终止接管的决定,解散并撤出接管组织,终止对保险公司的接管,由保险公司自己负责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
合同已终止 保险公司照旧收保费?
»
保险公司能否单独终止附加险合同
»
潍坊专业律师:对接管终止及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破产?
»
接管的目的是什么?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会不会因接管而改变?
»
什么是接管?在什么情况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
保险公司终止其业务活动
»
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保险公司的规定
»
对保险公司接管期限的规定
»
对接管终止及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