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要求将其发生原因和预防对策研究提上日程。论文基于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事实判断和对国内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现状的整理总结,提出从社会支持角度对青少年犯罪进行社会学范式的原因探究和对策构建。嵌入于社会网络的社会支持具备适应青少年社会网络化存在方式的社会功能。文中在社会支持理论框架内探讨了社会支持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功能,通过对一般紧张理论和自我控制理论的整合,运用社会支持这一概念工具表述了社会支持能够减弱犯罪内驱力和提高自我控制力两种发挥功能的内在机制。青少年群体在当今现代化背景下日益形成独立的文化存在形态。社会变迁引起青少年群体的结构化社会地位变动使青少年的过渡呈现长期性、复杂性和断裂性特征,顺利完成过渡有赖于外部社会网络提供的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有效供给不足是衍生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之一。社会支持有效供给不足的犯罪原因及要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政府主导型公共政策树立对整个青少年群体提供社会支持的预防新理念,并以此为指导构建保障青少年生存和发展社会支持系统,这种支持系统在当前形势下必须立足社区构建,并需要政府采取相应配套措施保障该系统的形成和运转。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特点 犯罪成因 预防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就现实的危害程度而言,这种犯罪行为虽然不及成人犯罪,但所产生的危害性却不容忽视。因其犯罪主体的年龄较小,加上当今社会多为独生子女家庭,因而不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较长,所牵涉的社会层面也较为广泛。此外,从当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特点来看,不仅渐具成人化的倾向,且犯罪的手段也更加残忍。因此,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世界各国的有关人士及部门对此均极为重视,有人甚至将未成年人的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社会公害。
第一部分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青少年犯罪总数呈上升趋势
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无论从人数和作案数都明显呈上升趋势。以我们焦作为例,2000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3633人,2001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4739人,2002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4789人,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及比例都呈上升趋势。①
2、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从焦作市2000年至2002年查获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来分析,2000年查获的3633人中,17岁以下的有249人,占总数的7%,2001年查获的4739人中,17岁以下的有402人,占总数的8%,2002年查获的4789人中,17岁以下的有718人,占总数的15%。②
3、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从焦作市近年来破获的青少年案件来看,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伤害、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都有所上升,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破获的以韩保红为首的团伙中,主要以青少年为主,犯罪涉及抢劫、绑架、强奸、寻衅滋事、伤害、贩毒等。③
4、犯罪形态团伙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团伙化越来越明显,且团伙作案日益增多。以焦作市为例,2000年全市打掉青少年刑事犯罪团伙283个,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以一定的方式和社会联系为纽带结成,有的以同学关系组成,有的以居住地结成,以成年犯为主少年犯参与,少则三、五人,多则二十余人,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等团伙犯罪活动。
5、犯罪突发义愤化,手段残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复杂时期,此时生理发育趋于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但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有时往往在外界的影响和刺激下,突发犯罪,不记后果,其盲目性给社会、家庭,包括青少年本身都造成了极大危害。
第二部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一个普遍引起关注的问题,犯罪学界从各个方面进行了不同的探讨。只有真正明确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对策,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则成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中的重中之重。④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心理发育未得到相应的引导,存在强烈的自我注意感,盲目自信,缺乏社会经验,而且逆反心理极强,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本能的产生愤恨、仇视反叛心理,情绪易波动,且又难以自我控制,甚至一件小事也容易使他们产生激情,稍有诱发原因,就会触之即发,产生突发性犯罪。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同样,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不是单一的,它也是多种多样的。从司法实践来看,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
一、教育方法失当
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为人父母者,谁不期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风。可是,我们许多做家长的往往由于对孩子过于溺爱或是要求过高过严,反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害了孩子,使原本美好的愿望化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如今,在不少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有宠爱滑向溺爱,孩子要什么给什么,要怎么便怎么。这种一味迁就而不加引导的做法,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以自己为中心的,做事情随心所欲的坏习惯,从而形成自私自利、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他们常常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为我独尊,经常干出出格的事情,严重的就构成犯罪。据统计,上海在近几年来发生的家庭暴力中,未成年人隔代施暴正令人担忧的呈现增长趋势。未及弱冠的少年,竟然将父母或是祖父母们打的遍体鳞伤。而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使孩子性格畸形,性情暴躁,是造成这种“儿子打老子”现象的主要祸因。
“爸妈少给点钱我就不会坐牢了。”这是刚刚跨出校门的朱强站在被告席上哭着说的一句话。朱强出生在四川某县的一个小镇。母亲是房地产开发商,资产近百万。在他高中毕业时,他的父母为了庆祝他顺利毕业,给了他一万元的“奖金”。春节又给了他近十万元“压岁钱”。早在镇上玩遍了的他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便叫上镇上的四个哥们儿来到成都,在某高档花园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白天进宾馆,晚上泡迪吧,虽说家里不断有汇款寄来,可也经不住五人挥金如土的开销。他们手中没了钱便出去抢劫,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些家长在对孩子生活上越来越溺爱的同时,在学习上也越来越严厉,总希望通过自己的 “锤打”锻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才子。而无端的施压和不切实际的强求,往往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二、家长重养轻教,放任自由,顺其自然
有些家长重养轻教,以为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自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将来能否成人、成材却不往深处想。因此,他们只顾供孩子吃喝,而对孩子的行为品德等等漠不关心,直到孩子出了“问题”方才悔悟。
有些学生家长,对自己上学的子女关怀特别少,甚至连孩子在哪一年级读书都不知道。与此同时,由于现在的孩子性早熟,同时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及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牺牲品”,或是走上“早恋”的歧途。四川成都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小丽,小小年纪就谈起了恋爱,并把老师的劝说当作耳旁风。一 天,老师发现她行动异常,经检查,15岁的孩子竟已经有了8个月的身孕。当班主任告诉其父母时,他们的第一句话竟是“你乱说”。在事实面前,其父母才恍然大悟:“都怪我们平时只顾打麻将,很少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老师也说过小丽谈恋爱的事情,我们以为没啥子,不懂事耍耍就算了,哪知道都怀孕8个月了,我们咋个就没有发现呢?”
孩子养成节约、不乱花钱的好习惯,家长的正确引导是极为重要的。可有些家长对孩子的“钱”途漠不关心,眼看孩子大手大脚花钱竟不闻不问,不经意间竟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设”下了陷阱!据报道,有一初中生小强失踪了4天后又上学了,问其原因,小强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前几天与“哥们”去杭州玩了几天。在老师的连哄带劝下小强说出了一切:他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常从家里拿钱,每次300元、500元不等,4年中拿了不下2万元,但父母并不知道。那些钱都用来买零食、玩游戏机、朋友聚会、请人办事了。
三、家长行为不健康
孩子缺乏鉴别能力,视父母为“榜样”,于是有的孩子因为父母的“榜样”作用,做出了“惊人之举”。苏北某县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胡某,其父经常在家看黄色录像。胡某参加高考后,因无事,便翻出父亲从黑市买来的黄色录像带观看。片中的刺激镜头使胡某想入非非,不能自拔。终于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守候在一个路边,当一晚归的女孩儿匆匆走过时,他疯了一样的扑了上去……
家长自身行为的过分出格,有时“逼”着幼稚无知的孩子犯罪。山东省某县15岁的少年许连福,其父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汉,与妻子结婚后先后生有2个孩子 。在邻居眼中,这是一个比较美满的家庭。可就在父亲在他外出打工时候,母亲竟红杏出墙,并且要与父亲离婚,父亲劝说,自己跪在母亲面前也没有打动母亲的心。听着《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看着上学的弟弟没有人管教,吃凉饭剩菜,他的心隐隐做痛,仇恨的怒火在心中翻腾。他找了一把菜刀,准备在母亲与父亲离婚开庭的时候,吓唬母亲让他回家。若母亲一意孤行,他打算将母亲杀死。在开庭的前一天,当父亲与母亲的情夫在家门口争斗时,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冲上去捅了母亲的情夫两刀……
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因此,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并且影响,甚至左右孩子一生的道德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文明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文明的承继。家庭是社会文明的承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父母的言传身教。
(二) 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学业表现与青少年犯罪
学业表现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对所学功课掌握的好与差的程度。学业状况与青少年犯罪密切相关,学习成绩差的青少年学生,整天闷闷不乐,无心学习。同时,由于学业成绩差,有些校方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批评、挖苦,渐渐地,他们成为学生群众中孤独的竞技者。要么升学考试中金榜无名,要么过早的走进了社会的大熔炉。面对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事物和当代变幻莫测、奥妙无穷的世界,他们更加惊慌失措。此时,理想失落的痛苦,生命追求的挫折,就象影子一样紧贴着他们生命发展的活动,于是,他们会觉得生命的困惑,自我价值的受压,就如一位15岁的中学生所倾诉的一样:“我就象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小舟,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港口。孤独、寂寞时常笼罩着我,使我常常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人生的道路多么漫长,而我就好像穿行于沙漠中孤独的旅行者一样,多么害怕没有人和我会晤啊。”这种青少年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关系与青少年犯罪
学校关系是指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为使教学机制正常运行所形成的有机的管理体系所包含的全部活动的总成。继包括一个学校的办学方针、班级编排、教学人员的配备、后勤管理等,包括为规范学生行为所制定的各种规则以及对失范学生的教育措施等等。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学校,其根本任务是把广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多方面都得到发展。可是在此过程中,又产生了不少偏差和失误,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恶果,从而使有些青少年跃出了理性的王国而跌入了违法乱纪的深渊。
片面追求升学率与强少年犯罪。我国的教育历来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建国以后,又建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革命事业的可靠接班人,成了我们教育的根本目的。然而,这个方针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严重冲击下被人们给淡忘了,“德、 智、体”的两头被抛弃,中间的“智”备受青睐。“升学率”成了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依看得见,摸得着的升学率开体现。于是,便少了体育课,没了品德课。革命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这些无形的课不能给学校增光添彩,慢慢就被遗弃。接着又有了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被编进了快班,精加工,吃小灶,其结果是这一部分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低下,不懂得马列主义的基本常识,不懂得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没有革命的理想,没有鉴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讲实惠,自私自利,一旦升学考试落榜,又觉得前途黯淡,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甚至误入歧途。另一方面,基础比较差的学生被编进了慢班,倍受冷落。原来只是学习成绩跟不上,品德并不比别人差的学生因受感染也开始放任自流,从学习差慢慢变成学习差思想差的学生,原来对自己前途还怀着希望的学生,一旦被打入慢班的“冷宫”,也就无指望了。于是,厌学、辍学现象增加,流失生的队伍不断增大,这些本该成为经济建设的青少年成了违法犯罪的后备力量。
三、学校处分与青少年犯罪
学校处分是学校对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守则以及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所进行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它是挽救学生、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运用的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威慑、警告的作用,使之下次不敢再犯,改掉不良习惯,重新做人,奋发向上;对其他一般学生可以起到教育作用,使他们懂得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可违背,违背了就会受到制裁,从而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专心攻读,遵守纪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运用的不好,容易使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一蹶不振,在邪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不能自拔,沦为违法犯罪者。前几年里,有的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工作的重心,一切为了升学率,一切围着上学转,由此,把一切力量和精力都放在学习好的学生身上,对学习成绩较差,表现不好的学生则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动则给予处分,小则记过,大则开除,毫不留情的把他们推向了社会。这些学生到了社会上由于一时找不到事情做,带着原有的不良习性,整天无所事事,渐渐由原来的行为失范者发展成为偷盗抢劫之徒。
(三)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家庭、学校都是小环境,社会是大环境,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表现在:⑤第一,文化市场不正确的导向,当前社会上一方面是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观存在,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书籍、报刊杂志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过于枯燥,致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沉湎其中,由于社会不良文化的长期作用,使青少年对社会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线逐渐模糊,误认为不良文化表现的内容就是当今的客观现状。同时,也导致青少年心理畸形,使理想信念严重扭曲,价值趋向出现误区,精神生活狭隘、空虚、颓废,寻求感官生理刺激的日渐增多,当其欲望因种种原因无法满足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求作为追求目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一、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的影响
1989年全国法院共判处青少年犯罪293435人,比1988年上升36.64%,其中犯流氓罪和奸淫幼女罪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性犯罪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是不同程度的受到黄色传媒的毒害而走上犯罪的道路。⑥
淫秽、色情、凶杀、恐怖的电影、电视、录像、图书刊物等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犯罪起着直接诱发的作用。1995年1月10日,北京市少管所在押的少年犯中80%是由于看了黄色录像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他们看了男欢女爱、打情骂俏等露骨镜头后,脑子里全是影片中的情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越来越上瘾,总想试一下。⑦
大量事实早已证明,黄色传媒不仅对人产生消极影响,更能毒害人的心灵,使人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毒害对青少年尤其明显,因而被称为“精神鸦片”。
二、 黄色传媒是直接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第一、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好奇心。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行为动机产生的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内在需要;二是外界刺激。从根本上说,黄色传媒正是满足了未成年人个体在低级需要,使他们在感官上及肉体上高度膨胀,直至不能自我控制。调查与研究表明,他们在观看时,往往只对作品中的性内容较为好奇和关注。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抑制不住生理的骚动,便可能冲破现行法律规范与社会伦理道德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青少年模仿能力强,容易受外界影响。心理学早已揭示这样一条规律:人对被感知的对象,有着“内模仿”的本能。当然,未成年人的模仿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有选择的。新奇的,初遇的、羡慕的、感兴的以及与自己生理、心理等有关的对象易被模仿。因此,如果我们的文化时常大量充斥反映暴力行为的书刊、录像、电影等等,而大众传媒又缺乏必要的正确导向,那么,青少年就容易把其中暴力角色作为榜样来学习。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是从电影,录像和书刊中模仿学习而来的。
第三、大众传播学理论认为,传媒密度与频次决定着传播效果。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黄色传媒的密度与频次越大,性犯罪的动机形成的可能性就越大。研究表明,各种淫秽、色情的声像制品作为性的视听刺激,对于青少年的性冲动具有明显的激发作用。经常看黄色录像、色情小说、淫秽画报等,就会使青少年沉溺于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录像之中而一味的追求性刺激,丧失意志,行为放荡,导致犯罪。
第三部分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家庭防线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长作为第一任启蒙老师,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家长责任重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⑧中,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因此家长在抓子女教育时要坚持用积极向上的德观念正确引导,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并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使他们从小就打下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及时向他们提出正确的要求和建议,鼓励督促他们自觉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激发其自尊、自信、自强,要克服和纠正简单粗暴、溺爱、放任自流等不良教育方式,应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把子女的意识引向正确的方向,避免因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子女的不满和对立情绪,要引导子女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分清是非善恶。家长还要主动联合学校与社会,做好对失足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既不要歧视冷落,又不能推卸责任,应通过付出更多的关怀,鼓励帮助,为其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其在实践中改正错误,重新回到健康成长的轨道上来。
一、成立家庭学校或家庭教育咨询中心,有目的,有重点,有组织对家长进行教育
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孩子的生存空间、思维,判断,认识能力都具有时代特点,家庭教育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因此,由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中心,利用业余时间开课,讲授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父母双方如可密切配合,对未成年人进行早期的行为教育,使未成年人懂得做人的原则,心中确立有利于他人,有利于集体,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准则;自觉养成爱憎分明的是非观念、杨善弃恶的道德观念等,为抵制邪恶、预防违法犯罪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和睦、温馨、友爱、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和环境
父母要更新教育观,克服家长作风,抛弃旧的“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旧观念。克服家长作风,应该与孩子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即:确立一种首先是朋友,再是慈爱父母,最后再是严师的新型家庭关系,让孩子敢说真话、错话。使家长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同时也要敢于承认错误,学会向孩子道歉,使未成年人感到自己在家庭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大人的尊敬,心理得到满足。另外家长要有“换位思想”,经常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教育孩子也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着想,培养孩子有个良好的心理。
三、建议实行家庭安全承包制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畸形的家庭教育也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畸形、扭曲的家庭教育,一方面表现为子女的放纵,对其不良行为的袒护和包庇,拒绝亲友和社会的善意忠告;另一方面,则是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合家庭,对前妻,前夫的子女冷漠,使未成年人的心灵受到无情的打击,这些基廷的子女,心理变态的居多,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拉拢,利用,破坏社会的安定,但是根据现有的政策和处理方式,当某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时,政府和社会就没有一种制约的方法,管理工作显得苍白无力。位改变这种状况,建立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的同时,增加落实家庭安全承包制的内容,体现家长教育未成年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巩固学校防线
一、正确办学思想,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我国设立学校办义务教育,目的在于国家为社会输送成千上万的合格人才和劳动者,从而提高全民素质。为此学校在善于发现、培养优秀人才的同时,更加着眼于大多数人,因材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决不能根据考试得分高低来区分“好学生”和“坏学生”。甚至将“查学生”当成“包袱”弃之不理。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研究所的皮艺军所长说:“开除应该从学校废除,把青少年推向社会,其实就处于谁都不管的状态,”据他研究,青少年犯罪大多数是在他们闲暇时间,这段时间不能为社会控制。众所周知,流失生、辍学生流浪社会,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其对学校的积怨很容易转化为对抗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犯罪中流失生、待业者约占37%。
二、强化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
首先要从时间上保证道德法制教育,中小学都要设立法制课,选派优秀教师,采取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内容上要具有时代感,使学生接受,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其次,拥有一定的文体设施、图书教具,课余活动场所,使未成年人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并得到合理、适当的满足。学校要把人力、物力、财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切不可体罚,歧视,排斥或随意给予处分,尤其是开除要慎之又慎。
(三)加强社会防线
一、提供学习机会,正确引导
社会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把精力、聪明引到正路上来,通过国家投资办学,同时调动企业单位办学的积极性,吸引未成年人参加社会教育,使他们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聪明才智得以发挥,不走无聊、消极的道路,这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积极措施。对未成年人有害的行为作出限制,如: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劝阻未成年人到饭馆纵酒狂欢等,同时加大管理力度,限制社会上有害的青少年思想的活动,净化文化市场。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有伤风败俗的举动;父母禁止虐待、遗弃子女,使未成年人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生活,健康的成长。
二、成立帮教小组,做好帮教工作
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帮教工作,把关口向前延伸,不要等接近犯罪的边缘再去管。城镇街道、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党政组织,要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一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防止其从新犯罪。另一方面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加强思想教育,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爱护他们,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增强其自尊心,自信心。发动社会大专院校志愿者、离退休干部及知识分子开展帮教工作。
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关系到我国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键在教育。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的青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多方面的原因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种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都来做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工作。真正形成全党抓教育,全民齐参与的局面,这项工作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注 释:
①、《焦作市刑侦支队全市犯罪人员信息统计表》,主编:王红霞
②、《焦作市刑侦支队全市犯罪人员信息统计表》,主编:王红霞
③、《焦作市公安局刑侦内参》,主编:张艳萍
参考文献:
④、《犯罪心理学教程》,主编:公安部教育局,人民警察中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1月印
⑤、《焦作市公安局刑侦内参》,主编:张艳萍 《我市青少年犯罪状况》
⑥、《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钟其璧 互联网
⑦、《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钟其璧 互联网
⑧、《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钟其璧 互联网
作者:郑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