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回丢失的户籍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一起侵犯姓名权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原告为了名字和户籍折腾了近一年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原告阿青是江西人,几年前,她遇到了一件很郁闷的事:自己“白活”了30多年,竟然成为“黑户”。公安机关发现阿青的户籍资料“不翼而飞”!
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阿青17岁那年说起。当年,阿青考取了江西某师范学校。为了将来就业考虑,她遂通过远在广东省佛山市工作的舅舅阿明的帮助,将户口从江西迁到佛山,并挂在了阿明家。毕业后阿青到佛山谋生,因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回了江西老家。
2007年,阿青因身份证丢失,来到佛山补办身份证。但公安机关却查不到其户籍信息,无法补办身份证。其后三年间,阿青先后五六次往返于江西和佛山但均未有收获,成为了“没身份的人”。
在此期间,据阿青自己称,不少单位都曾有聘用阿青的意向,但最终都因为阿青无法提供身份证明而不了了之。最后,阿青只能凑钱在老家开了个小店铺谋生。
2010年12月,阿青再次来到佛山了解该如何处理其户籍信息丢失问题,她发现其身份证号码是存在的,但所对应的名字不是阿青,而是阿燕,而且该女子阿燕也是从江西迁入佛山,和阿青是老乡。而且令阿青感到诧异的是,这个“阿燕”竟然和自己沾点亲戚关系。后经江西公安机关核实,阿燕的户籍从未迁出江西。于是,阿青向佛山市公安机关报了案。
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早在2002年,阿明的另一个家乡亲戚带着其女儿也就是阿燕到佛山找工作。但大多数单位都要求本地户籍优先。而恰好此时,阿青也转户到佛山。于是,阿明便想到由阿燕来顶替阿青。之后,阿燕就以阿青的父母离异,需随母亲变更姓名为由,申请将阿青的户籍姓名改为阿燕,让阿燕冒用阿青的户籍资料,领取身份证在佛山工作、生活。
佛山市公安局查明该事实后,以阿燕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阿青则以阿燕、阿明侵犯其姓名权为由,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5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要求两人登报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明、阿燕为达到让阿燕在佛山工作、生活的目的,采用假冒阿青的方法,冒用阿青的户籍资料,骗取身份证,两人的行为侵犯了阿青的姓名权。阿青诉请二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及登报赔礼道歉,应予以支持。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周淑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毕竟是亲戚,当初阿明确实也是出于好心,没想过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且阿燕一直安分守己地在佛山工作、生活,从未利用新身份作出直接损害阿青合法利益的事情。
承办法官确定了调解的办案思路,从化解双方心结入手。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法官还请出了原告阿青的母亲帮忙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阿明和阿燕向阿青赔偿了3.5万元的损失,并协助阿青将户籍转回江西老家,阿青对阿明和阿燕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要他们登报赔礼道歉。至此,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