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愚:关注酒后驾车,同时也请关注安全带
2009-08-12 10:23:03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沈若愚 编辑:clj1213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核心提示:有人提出加大针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特别是衔接酒后驾车致交通事故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巨大量刑空白,以及加大交警的检查执法力度,都是很好的建议。但能不能真的减少酒后驾车的频率,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实,从安全带的使用上可以看出,对交通安全的关注程度,我们是很低的。
各地媒体近期接二连三地报道大城市闹市发生的酒后驾车(包括醉酒驾车)至人死伤的恶性案件频发,引发对酒后驾车的激烈批判。其实这是巧合,客观的说,不是最近酒后驾车导致的恶性案件特别多,而是由于关注度上升,令媒体的报道特别起劲,再反过来影响受众。这实在是个互相促进的过程。
有人提出加大针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特别是衔接酒后驾车致交通事故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巨大量刑空白,以及加大交警的检查执法力度,都是很好的建议。但能不能真的减少酒后驾车的频率,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实,从安全带的使用上可以看出,对交通安全的关注程度,我们是很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你到路上观察一下,后排乘坐人员、前排乘坐人员,系安全带的少之又少,就算是驾驶员也有不少人没有系安全带。
据我在上海多年的观察,车辆后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只见过一例,是个外国胖子,安全带在他的将军肚上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实施的一段时间里,警方针对安全带的使用进行过执法,后来发现,这种执法很难取证。如果在一般道路上执法,估计80%以上的车辆都会被拦下来,处罚谁成为一个难题;即使是在高速公路的道口,查处时,驾驶员一旦看见交警,就开始系安全带。而绝大多数被拦截后的驾驶员都会辩称:“我刚才在缴费时才解了,现在就系。”致使“不系安全带”的证据得不到及时固定,当事人如果态度强硬,更容易引发吵架等说不清的事情。因此,警方对这种违法行为处罚的到位率极低。
既然处罚难,有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就对其认定为可处以书面警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罚款,如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能主动改正的这种情形(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等级道路除外)。
世界卫生组织今年6月15日发布的《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广泛评估了178个国家的道路安全状况。其中指出,有38%的低收入国家和54%的中等收入国家要求汽车的前排和后排乘客一律使用安全带。在制造和组装汽车的59个国家中,29%不要求在汽车的前排和后排座安装安全带。
不知道我国是不是属于要求汽车的前排和后排乘客一律使用安全带的国家,我估计不是,因为,就汽车后排乘客系安全带,好像没有听说有关执法检查。也不知道,作为制造和组装汽车的国家之一,我国是不是要求在汽车的前排和后排座安装安全带,反正据报道:“在针对车辆生产厂商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或车长不大于6米的客车才需装置安全带。另外,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需装置安全带。至于公交车,在生产时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安装安全带。”(7月7日《新民晚报》)
对比酒后驾车和驾车(坐车)不系安全带,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促成酒后驾车的主要是外因。虽然有些驾车者对自己的酒量特别自信,认为喝点酒以后开车没事,但大多数人酒后驾车是有客观原因的。比如餐桌上无酒不欢,说不喝不喝,三劝两劝就喝了;又比如喝完酒没有很便捷的方式连人带车回家;再加上媒体一直强调的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酒后驾车者就数不胜数了,甚至有不少人一边喝酒一边交流逃避酒后驾车检查的“心得”。
而驾车(坐车)不系安全带,完全是内因:系安全带完全没有成本,也没有太大的麻烦,有的只有一点不舒服,却可以将前排乘客的死亡风险降低40-50%,将后排乘客的死亡风险降低25-75%。可仅仅是因为不舒服、怕麻烦,有多少人不系安全带呢?
哪一天坐在车里的大多数人都系上安全带了,相信酒后驾车造成的恶性事件肯定会减少很多。像上海这样,执法100天,抓住2万酒后驾车的情况也就不会再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