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院院长不能是法盲
发布日期:2011-11-21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关键词】苹果宪草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1、为什么改“兵役制”为“军役制”?

  答:军官也是服役者,但不是兵。显然,兵役、兵役制等概念无法概括军官的职业性质。

  2、为什么主张“任何自治邦、自治省的公民都没有免服军役的特权”?

  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香港、澳门等地的公民不服军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阅读拙作《一国两制与两国一制》。

  3、为什么改“国防部”为“军务部”?

  答:军事事务主要是国防事务,但不完全是国防事务。

  4、为什么要在国务院之外设立中央军事司令部?

  答:国家元首兼任最高军事领导是古今中外的通例。所以,中央军事司令部不能设在国务院之内。中央军事司令部虽然以国务院为主要领导,但在名义上国家主席必须是总司令。这样,中央军事司令部就是国务院和国家主席的联合机构,这与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军委有所不同:不再是独立机构,而是联合机构,就像美国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一样。

  5、为什么要设立包公法院?

  答:本人在批判朱苏力先生的法学理论过程中,曾经明确指出:反对用外洋资源建设本土法治,但不反对利用本土资源建设现代法治。包公文化是重要的本土资源,深深扎根于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之中,利用它对于法治建设十分有利。故主张在全国设立六座包公法院,专门审理涉及基本人权的重大冤错案件。这样一种设置,肯定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如何防止重大冤错案件,各国有各国的招数,但都充分利用各国自己的本土资源。这一经验值得重视。

  《苹果宪草》关于八字的利用,关于农历节气日的利用,关于长子责任制,关于天葬,关于省长派出制,关于宣誓制度,关于公职人员用车制度,关于外阁制度,关于国旗、国歌,等等,都与本土资源理论有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阅读拙作《从本土资源到本土法治——苏力本土资源理论学术结构》。

  6、包公法院将如何运作?与普通法院有何不同?

  答:第一,包公法院一律自诉,不接受公诉。第二,包公法院要自行调查、侦查,不要求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更不能要求自诉人承担全部举证责任。第三,包公法院的立案程序可以复古一点,可以擂鼓升堂,可以滚钉板立案。当然,跪拜、打板子等等就不能恢复了。

  到包公法院自诉也要设立前提条件,就是要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未审理过的案件、未生效的判决,不能到包公法院起诉。此外,诬告也要承担责任。

  7、为什么改“检察长”为“检察院院长”?

  答:检察院的工作主要是检察,但不完全是检察,检察院内部也有行政事务。分管行政事务的副院长不需要懂得检察业务,也不需要从事检察工作,将他称为副检察长合适吗?

  如果检察院的领导人可以叫“检察长”,法院领导人就应该叫“审判长”,国务院的领导人就应该叫“国务长”或者“行政长”,国会领导人就可以叫“立法长”了。可见,“检察长”之说是不合逻辑的。

  8、为什么将检察院与监察部合并?

  答:现行体制下的监察部,名义上是查处违纪问题的,实际上所做的工作就是查处党政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现行体制下的检察院所做的工作也是查处党政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再就是公诉。为了不浪费、不重复,《苹果宪草》主张:“检察院的职责是监察和公诉。”这实际上就是将检察院和监察部合并。监察部及其下属机构取消以后,对公职人员违反纪律的监督任务可以交给社会公众(社团和媒体)去承担。纪律处分的任务,可以交由各个国家机关内部组织承担。

  9、检察院不再行使批准逮捕的职权吗?

  答:现行体制下,批准逮捕纯粹是一个形式,没有实际价值。不批准逮捕就不逮捕了吗?做不到。《苹果宪草》主张:“被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拘禁的公民,应当在*天之内移交法院看押,否则应当释放。”这一主张如果成为规定,就取消了现行的逮捕、批捕制度。只要拘禁,不管用什么名称,逮捕、拘留、收容、双规、双指、隔离审查,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都是拘禁。既然取消了逮捕制度,批捕也就不存在了。只要是拘禁,就必须尽快交到法院。法院怎么处理,留待法律具体规定。

  10、为什么涉及基本人权的案件要实行三审终审制?

  答:这也是吸取现实生活中的教训而作出的设计。有些地方官员为了迫害的成功,往往充分利用两审终审制的弱点,将案件尽量往下压,压到基层法院审理,将一审、二审都控制在自己手中,使得自己的迫害对象无法逃避迫害。有了三审终审制度,再配合以包公法院,某些地方官员再想一手遮天恐怕就很困难多了。

  11、为什么法院院长必须在法官中产生?

  答:如果法院院长可以不在法官中产生,会让某些政治人物钻空子,从而危害法治。这种例子不仅中国有,美国也有。

  美国历史上,1801年至1835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约翰?马歇尔,原本是亚当斯总统的国务部长(侮辱性的说法叫国务卿),基本不懂法律,没有当过法官,亚当斯离任前突击提干,将他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此人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期间,不说罪孽深重,至少也是危害极大。

  第一,他无视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关于联邦法院有权审理宪法案件的规定,采用法盲加流氓的手段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成功阻止了马伯里的合理诉求。第二,他无视联邦法院可以向联邦政府发布执行令的先例,主动向联邦政府献媚,阻止联邦法院向国务部长麦迪逊发布执行令。第三,他开创了把宪法案件说成政治案件而拒绝受理的先例,开创了不审理联邦立法和各邦国立法是否违宪的案件的先例,使美国宪法规定的司法审查制度荒废了57年之久,使得民众宁可到行政机关上访也不愿意到最高法院打宪法官司;使得民众宁愿建立地下铁路帮助奴隶逃亡,也不愿意请求最高法院废除奴隶制度(详见拙作《法盲加流氓:刘大生笔下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

  根据中外历史经验,《苹果宪草》主张法院院长必须在法官中产生,以防止法盲加流氓式的人物窃据法院院长之职。同样道理,检察院院长也必须在检察官中产生。

   刘大生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于南京求稗书斋。




【作者简介】
刘大生,单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