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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那些可以“私了”那些不能“私了”
发布日期:2011-11-20 作者:
赵治国律师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1
、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2
、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
3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无证驾驶、
酒后驾车
、单方事故
-
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
“
私了
”
,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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