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人民法院各立案点受理案件范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不动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上述地点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内的,由各立案点按以下原则分别受理:
1、院本部立案大厅审查受理刑事审判庭、未成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卢沟桥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及执行案件。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名誉权纠纷等特殊类型民事案件;
(2)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3)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
(4)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5)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执行案件;
(6)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支付令案件、公示催告案件;
(7)卢沟桥乡、宛平城地区、卢沟桥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2、丽泽专业审判区立案点审查受理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2)丽泽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3)丰台镇街道铁路桥以北地区的普通民事纠纷(不含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3、右安门、花乡、方庄、王佐四个立案点分别审查受理本法庭负责审理的案件,以及对本法庭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
右安门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南苑乡部分地区(南苑村、槐房村、新宫村、西铁营村、右安门村、花园村、马家堡村、时村、大红门村、东罗园村、果园村)、右安门街道、西罗园街道、南苑街道、东高地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花乡人民法庭管辖范围:花乡、新村街道、马家堡街道及丰台镇街道铁路桥以南地区的普通民事案件。
方庄人民法庭管辖范围:方庄地区、东铁匠营街道、大红门街道、和义街道及南苑乡部分地区(石榴庄村、成寿寺村、东铁营村、分钟寺村)的普通民事案件。
王佐人民法庭管辖范围:长辛店镇、王佐镇、长辛店街道、云岗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