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状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X市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张X,职务:总经理
被反诉人:X市X建筑公司
地址:X市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李X,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 请求依法判令被反诉人继续履行合同;
二、 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剩余款项20万元;
三、 判令被反诉人承担违约责任10万元,并赔偿经反诉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诉人于2006年2月5日向贵院起诉,以反诉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解除双方于2004年12月22日签订的《沟盖板供销协议》,并要求反诉人退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反诉人认为,反诉人已经完全按照《沟盖板供销协议》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反诉人认为是由于被反诉人违反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根据合同约定,被反诉人应支付反诉人款项20万元,但被反诉人迟迟不能支付,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反诉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诉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贵院提起反诉,请求贵院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查明事实,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X市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