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车辆贬值(减值)损失鉴定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1-11-13    作者:110网律师
车辆贬值(减值)损失鉴定注意事项
    
在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到车辆修复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在车辆修理后,车辆所有人往往会提出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1、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适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
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2、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院出具的价格鉴定委托书。
   2)车辆维修清单。
   3)车辆行驶证。
   4)车辆受损照片。
3、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4、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
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