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31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10550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662元】
2011年青岛市交通事故及人身伤残赔偿具体数额
青岛市城镇居民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4,9996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2,11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为99992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422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49988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633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99984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844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249980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1055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为299976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1266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为349972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1477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399968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1688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为44,9964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189900元。
青岛市城镇居民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49,9960元;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21,1000元